首页 >> 政治学 >> 公共行政与管理
公民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其突围
2018年09月17日 09:06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田海军 字号
2018年09月17日 09:06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田海军
关键词:城市治理;公民;治理;人民群众;公众参与

内容摘要:城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近年来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大幅提高,但由于相应机制尚不健全,公众作用的发挥还有局限。可通过各种社会自治组织,让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

关键词:城市治理;公民;治理;人民群众;公众参与

作者简介:

  城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近年来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大幅提高,但由于相应机制尚不健全,公众作用的发挥还有局限。可通过各种社会自治组织,让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

  公民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有何重要意义

  增强政府与公众的联系。群众是城市治理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最终受益者。只有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才能真正治理好城市、经营好城市。在具体治理活动中,公民可以向政府提供来自基层的意见,政府也可以更贴近民意地开展城市治理活动。因此,公民有序参与可以减少政府治理中民意与决策的冲突,尤其在大型项目的决策中,可以提高政府项目的成效和民间组织的规范性。反之,缺少公民参与,则会导致社会秩序失衡,提高城市治理成本。

  让法治成为城市治理理念。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治理社会,对其他手段特别是法律手段重视和运用不够。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全党全国致力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加强普法教育,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价值共识,推动形成普遍信仰法律的社会氛围。同时,公民有序参与城市治理,不仅是提升公民行使自身政治权利的需要,也是政府有效整合民意、使各项决策进入法治化轨道的需要。

  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是我们党群众路线的根本体现。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作者简介

姓名:田海军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志香)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