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文化部3日公布《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在河北、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9个省区市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试点工作。
关键词:黑名单;市场环境;文化市场;底线;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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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周玮)文化部3日公布《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在河北、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9个省区市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试点工作。就此,记者采访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
为何制定出台《办法》?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出台《办法》,试行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是适应简政放权,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和迫切要求,有利于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什么要制定文化产品黑名单?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文化市场法规规章,都明确规定文化产品不得含有禁止内容。加强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是文化部的重要职责。将含有禁止内容且社会危害严重的文化产品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目的是通过立规矩、明底线、信用约束,督促经营者将违规文化产品主动定向清除,强化行业自律,增强监管效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2015年文化部公布的三批黑名单与《办法》规定的黑名单是什么关系?
2015年,文化部公布了38部网络动漫产品黑名单、120首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及1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黑名单,强化了信用约束,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与肯定。公布三批黑名单,一方面是对《办法》出台前有关制度的检验,为制定《办法》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这三批黑名单符合《办法》规定的列入情形,有利于推动黑名单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为什么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
文化市场黑名单作为制度创新,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需要通过试点予以完善。文化产品黑名单是我国文化产品内容管理的一次探索,本着谨慎原则,需要对列入标准、程序等予以试行。经营主体黑名单有多种列入情形,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列入情形,这些列入情形是否符合现实的管理需求,管理部门能否有效地实施黑名单管理,需要通过试点来检验。我们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基础后,适时在全国推开。
《办法》所指的文化产品包括哪些?
根据文化部“三定方案”确定的文化产品监管范围,明确《办法》中所指的文化产品,包括营业性演出、艺术品、游戏游艺设备、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画面以及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手机音乐等网络文化产品。
为什么文化产品黑名单由文化部负责列入,经营主体黑名单由地方负责列入?
考虑到文化产品全国流动的特点,及其危害程度认定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办法》规定,文化部在征求专家审查意见的基础上,经依法认定后,将含有禁止内容且社会危害严重的文化产品列入黑名单。经营主体涉及属地管理问题,《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将严重违法情形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