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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首个家具类团体标准《家具售后服务规范》日前出台
2017年11月17日 13:57 来源:央广网 作者:晁向荣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长春11月 17日消息(记者晁向荣)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吉林省家具协会、长春市标准研究院主办的贯彻落实质量提升年暨《家具售后服务规范》标准新闻发布会日前举行。据了解,《家具售后服务规范》标准明确了家具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质量要求及责任期限。标准从家具产品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内容等技术层面要素,以及家具产品服务投诉处理和改进等服务要求提供规范和说明。标准的正式发布标志着吉林省家具售后服务跃升新台阶。退货必须保持家具的完好无损,所需运费、人工费及其他费用由顾客承担.据介绍,《家具售后服务规范》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吉林省家具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吉林省家具行业水平提高。

关键词:退货;顾客;家具售后服务;修理;家具产品;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春市标准研究院;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会;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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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长春11月17日消息(记者晁向荣)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吉林省家具协会、长春市标准研究院主办的贯彻落实质量提升年暨《家具售后服务规范》标准新闻发布会日前举行。

  据了解,《家具售后服务规范》标准明确了家具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质量要求及责任期限。标准从家具产品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内容等技术层面要素,以及家具产品服务投诉处理和改进等服务要求提供规范和说明。标准的正式发布标志着吉林省家具售后服务跃升新台阶。

  标准三包要求中明确,网络平台销售的家具,顾客自收货之日起七天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退货必须保持家具的完好无损,所需运费、人工费及其他费用由顾客承担;顾客自收货之日起30日内,发生1项以上(含1项)严重质量问题,顾客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方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自送修之日起超过30日未修好的产品,应免费为顾客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或同等价值的相似产品;符合修理、更换、退货条件的产品,供方应承担相应运输费用等。此标准的制定有助于规范企业生产、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多环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据介绍,《家具售后服务规范》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吉林省家具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吉林省家具行业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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