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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要求晚上超过10点可以不做完作业
2017年11月13日 15:14 来源:央广网 作者:曹美丽 薛丛川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宁波11月 13日消息(记者曹美丽通讯员薛丛川)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今天发布消息称,该局近日出台了新的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提出了中小学教师作业布置的要求,就控制作业总量、积极实施作业分层、作业批改要求作出了细致规定。欢迎有能力的家长审核学生作业情况,家长要与学校配合,监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提高学生做作业的专注度,但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对作业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要处理针对各学科教师布置作业总量的协调问题,规定指出,由首席导师(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当天的作业总量进行调控,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年级一周的作业质量和总量进行调控与监督,对违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现象要作相关处理。

关键词:学生;家长;学校;选择;作业一般控制;预习;教师布置;批改作业;作业分层;作业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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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宁波11月13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薛丛川)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今天发布消息称,该局近日出台了新的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提出了中小学教师作业布置的要求,就控制作业总量、积极实施作业分层、作业批改要求作出了细致规定。

  总量控制 晚上超过10点可以不做完作业

  在总量控制方面,新规明确:以班级学习中等生为参照,规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可布置不超过30分钟的听说型、活动型作业。

  3~5年级书面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1.5小时以内,鼓励适当布置阅读型、实践型、游戏型作业。

  初中段,6~7年级书面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小时以内,8~9年级家庭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5小时以内。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安排适量的预习型、社会实践型、阅读型、探究型的作业。

  在双休日、寒暑假期间,可适量布置预习型、分层型、社会实践型、探究型、游戏型等作业。3年级及以上小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平均不超过2小时,初中生不超过3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提出,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规定要求教师要充分理解学生个体间存在的差异,充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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