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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家实体店推行无理由退货
2017年08月31日 11:22 来源:新华社 作者:屈凌燕 许舜达 字号

内容摘要:冯水华表示,下一步,浙江省工商局将加强对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动态跟踪,督促其将无理由退货标识标牌与企业公开承诺共同张贴于店堂的醒目位置,并要求企业承诺的退货商品范围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的时限应不低于七天。

关键词:退货;浙江省;理由退货;网络购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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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杭州8月31日电(记者屈凌燕、许舜达)以往只有网络购物能享受到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今后在浙江的许多实体店也可享受。记者获悉,浙江将开展“百城联动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活动,浙江省100个市县区的13047家企业,同时向社会现场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

  据浙江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仅限于网络购物。当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渐成习惯,不少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反悔时”却碰上了“退货难”的问题。

  为此,浙江省工商局持续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此前于7月3日联手吉利、银泰两家大型企业及其旗下近70家门店统一向社会大众作出放心消费承诺。而本次活动从重点企业延伸至浙江省内各类大型商场超市、新兴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旅游景区、连锁便利店和互联网购物等各种消费场所。

  据了解,本次“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企业主要是线下实体店,也包括网店,网络购物相关承诺将高于国家法定要求。企业自愿承诺的内容包括退货商品范围和具体的退货时限。

  同时,生鲜食品、个人内衣、定制产品、奢侈品等不适宜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包括在内,退回的商品应保持完好,以确保无理由退货的公平合理。

  另外,浙江省消保委组织还专门组建了社会监督义工队伍,仅杭州就有18支队伍72人,将对企业无理由退货全程监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冯水华表示,下一步,浙江省工商局将加强对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动态跟踪,督促其将无理由退货标识标牌与企业公开承诺共同张贴于店堂的醒目位置,并要求企业承诺的退货商品范围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的时限应不低于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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