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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4318元需缴个税
2017年06月30日 11:03 来源:新华社 作者:徐海波 字号

内容摘要:,武汉将自7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缴存额,月缴存额超过4318元的职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免税“上限”较去年调高375元。

关键词:公积金;缴存;武汉市;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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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武汉6月30日电(记者徐海波)记者30日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武汉将自7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缴存额,月缴存额超过4318元的职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免税“上限”较去年调高375元。

  新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职工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内的免征个税。根据武汉市统计局数据,2016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97元,缴存比例按最高12%来算,可免税的单位和个人合计公积金缴存上限为4318元。这意味着,月缴存额高于4318元的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武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的基数,按去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2016年度工资总额÷12)进行核定。按照新的计算方式,去年年度平均工资上涨的职工,今年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将相应上调。同时,今年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为:中心城区1550元,新城区1320元,相对应的每月最低缴存额(单位、个人缴存之和)分别为248元、2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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