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天上午,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就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太湖上游两大生态保护引领区设两大生态保护特区记者获悉,《意见》首次明确, 2017年,在太湖上游宜兴、武进开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特区保护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均我省特有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戢启宏处长介绍,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重点是解决发展方式的问题,通过政策引导和地方的自身努力,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再平衡,真正实现生态友好、绿色发展。组建特区管委会单独核算财政针对生态保护特区,明确创新推进资源统一管理、严格实施正面清单制度、不断强化生态修复治理、着力打造开放科研平台、统筹兼顾生态产业转型等五项任务。
关键词:生态保护;特区建设;考核;太湖;管理体制;统一;绿色产业;意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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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就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太湖上游两大生态保护引领区
设两大生态保护特区
记者获悉,《意见》首次明确,2017年,在太湖上游宜兴、武进开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
同时,依托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生态保护特区建设,除公益性、民生类项目,暂停新增生产类开发建设活动立项审批。
此外,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保持不变,管理要求可参照生态保护特区执行。
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是创新突破、典型引路,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的关键性举措,也是今年“263”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通过“两区”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