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央广网乌鲁木齐4月 11日消息(记者吴卓胜乌鲁木齐台记者王骆鹏)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了解到,从4月 10日 24点起,乌鲁木齐市2016-2017年度采暖期将正式告一段落,各供热单位将正式停暖。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提醒广大市民,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采暖期结束后,用热户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关键词:采暖;乌鲁木齐市供热;乌鲁木齐台;吴卓胜;供热企业;骆鹏;停暖;记者;滞纳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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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乌鲁木齐4月11日消息(记者吴卓胜 乌鲁木齐台记者王骆鹏)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了解到,从4月10日24点起,乌鲁木齐市2016-2017年度采暖期将正式告一段落,各供热单位将正式停暖。
目前,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等多家供热企业尚未收到延长供热期的相关通知。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延期停暖的标准是室外平均温度连续5天低于5℃,或最低温度连续五天低于0℃。参照目前乌鲁木齐市天气情况,暂无延期供暖的计划。
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提醒广大市民,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采暖期结束后,用热户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