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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等7省(市)开展 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导
2016年07月29日 20:06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新华社北京7月 28日电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部门组成7个督导组,分赴北京、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青海7个省(市)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导。各督导组将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专题研讨和查阅文件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有关地区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总体情况做出评价、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向地方政府反馈督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综合报告报国务院。

关键词:民间投资;督导;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促进;常务会议;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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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部门组成7个督导组,分赴北京、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青海7个省(市)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导。

  这是根据李克强总理6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部署的专项督导,旨在进一步检查有关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文件情况,检查有关地区加强民间投资管理服务和市场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协调、推动地方迅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今年5月份,国务院开展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此次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导是在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针对民间投资增速靠后,以及民间投资体量较大且增速放缓明显的7个省(市)。

  据了解,实地督导时间为5-10天。各督导组将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专题研讨和查阅文件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有关地区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总体情况做出评价、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向地方政府反馈督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综合报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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