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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残疾人脱贫 户均5000元
2016年04月15日 00:28 来源:央广网 作者:雷恺 张鹏飞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西安4月 14日消息(记者雷恺通讯员张鹏飞)为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残疾人脱贫力度,陕西省扶贫办、省残联联合发出《关于继续使用扶贫资金增强贫困残疾人脱贫能力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切块分配到县(市、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一定额度。用于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养殖。据介绍,扶持对象必须是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经县(市、区)残联筛选一批有一定劳动能力、发展愿望强烈且见效明显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持对象。以村为单位对拟扶持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后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扶贫和财政部门共同审定扶持对象资格。

关键词:扶贫资金;残联;贫困残疾人;扶持对象;财政部门;通讯员;陕西省扶贫办;残疾人脱贫;张鹏飞;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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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西安4月14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张鹏飞)为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残疾人脱贫力度,陕西省扶贫办、省残联联合发出《关于继续使用扶贫资金增强贫困残疾人脱贫能力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切块分配到县(市、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一定额度,用于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养殖。

  通知规定, “十三五”期间继续采取资金直接入户帮扶的形式。各县(市、区)每年度直接扶持不少于150户,每户扶持标准不少于5000元。帮扶资金必须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县(市、区)扶贫部门、县(市、区)残联审核同意的名单直接打入受助人“一卡通”账户。在受助人自愿前提下,可以股金入股参与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经营的方式,获得长期股息分红。

  据介绍,扶持对象必须是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经县(市、区)残联筛选一批有一定劳动能力、发展愿望强烈且见效明显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持对象。以村为单位对拟扶持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后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扶贫和财政部门共同审定扶持对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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