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省多举措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近日,省政府出台多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0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继续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逐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各类棚户区50万户以上,同步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将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以及城市危房改造、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纳入棚改计划。加大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力度,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存量商品房,建立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库,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对纳入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配套设施,要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商品房;保障;安置;城镇棚户区;配套;安居工程;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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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举措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
近日,省政府出台多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2020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继续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逐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各类棚户区50万户以上,同步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以货币补贴为主;适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充分利用社会存量住房,保障面保持在23%。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房和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将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以及城市危房改造、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纳入棚改计划。
多渠道筹集房源
我省要求打通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存量商品房通道,支持各地通过购买和长期租赁方式,把适合或经改造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配租给保障对象。加大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力度,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存量商品房,建立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库,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对2008-2015年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的项目清查。对纳入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配套设施,要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