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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助力一带一路贸易便利化
2017年09月20日 09: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毓卿 字号

内容摘要:2017年 5月 1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发表题为“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旨演讲,提出要“将‘一带一路’建成开放之路”,“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因此,全面改善中国贸易便利化条件,提升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及地区出口贸易质量和水平,是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所在。二是构建一带一路区域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体系,实现贸易文件内容和格式的标准化及贸易程序的透明化,打通各国(地区)各部门之间互动交流的瓶颈,为区域内各经济体的贸易协调合作提供充分的数据信息支持,以信息便利化促进贸易便利化。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海关;法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出口贸易;争端;通关;贸易区

作者简介: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2017年5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发表题为“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旨演讲,提出要“将‘一带一路’建成开放之路”,“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因此,全面改善中国贸易便利化条件,提升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及地区出口贸易质量和水平,是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所在。

  第一,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化的顺畅性。首先,加大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抓住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其次,在注重发展完善口岸设施和物流服务等“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大对信息技术领域的支持力度,实施电子商务行动,并推动电子政府行动计划。如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打造新型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完善结算清算信息系统,不断探索多层次、多元化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规范政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应用,整合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体系,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府服务水平。最后,进一步提高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水平。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更好地实现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国和地区贸易发展的良好对接与耦合。

  第二,提高海关通关效率,增进贸易便利化的实效性。其一,深化海关现代化改革。加速实现海关申报程序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利用官方平台发布信息和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实现政策的及时有效推送。着力推进“单一窗口”模式和“大通关”建设,设立统一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系统,综合实现数据的分发、接收和处理,保证信息和数据传递的实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其二,提高海关行政效率。积极鼓励海关进出口流程、手续的简化,将海关口岸管理作为一个全局性工作统筹规划,同时加深和其他与贸易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交流,最大程度简化进出口流程。其三,重视海关专业人才的培养。鼓励政府机构与国内重点高校联合培养、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育才模式,培育一批扎实能干、理论知识丰富、实践技能过硬的专门人才,最大限度地提升海关办事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贸易便利化的保障性。一是加强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在保持法律法规连续性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制法规的管理,及时更新有关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降低相关政策法规的搜寻成本,营造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利于贸易便利化的法制环境。二是积极修订既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加强学习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吸取和借鉴有利于完善现行法规的相关条例;完善配套的执行体系,实现争端解决的法治化,以便于贸易纠纷和争端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当新法规出台时,应充分利用相关培训和考试,促使从业人员全面、迅速掌握新要求,让新法规得以顺利实施和执行;同时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力量,保障贸易便利化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四,构建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贸易便利化的针对性。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利于贸易双方增进了解、增加信任,能够以更为妥善的方式解决贸易中的摩擦。一是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学术机构、智库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实现贸易制度的有效对接,包括具体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如通关便利化、进出口商品限制政策的调整、贸易技术壁垒的消除、检验检疫标准的一致性和互认等,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构建一带一路区域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体系,实现贸易文件内容和格式的标准化及贸易程序的透明化,打通各国(地区)各部门之间互动交流的瓶颈,为区域内各经济体的贸易协调合作提供充分的数据信息支持,以信息便利化促进贸易便利化。三是遇到贸易争端问题时,应主动采取有益于贸易便利化的谈判方式解决。同时,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不断争取话语权,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6CJL04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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