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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初步尝试
2016年02月03日 08: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周可 字号

内容摘要:构建当代中国学术话语体系所面临的一大难题是如何逐步摆脱学术研究的“学徒”状态,凝练出既能够把握时代脉搏、切中中国问题,又兼具理论深度、视域广度和感染力度的学术理论和话语形态。20世纪上半叶,李达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学学术话语体系的初步尝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李达斥之为“注释法学”、“概念法学”,认为中国法律学者和立法者如果只关注国外最新的法律思想和立法趋势,不思考法律与社会现实的关系问题,就无助于改进中国落后的社会现状。(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李达全集整理与研究”(10&ZD062)、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李达法学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15G001)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李达;法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大纲;学术;中国社会;著作;法律;话语

作者简介:

  有必要学习李达的理论勇气和探索精神,继承他所开辟的理论道路和研究范式,构建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相匹配的理论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

  

  构建当代中国学术话语体系所面临的一大难题是如何逐步摆脱学术研究的“学徒”状态,凝练出既能够把握时代脉搏、切中中国问题,又兼具理论深度、视域广度和感染力度的学术理论和话语形态。20世纪上半叶,李达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学学术话语体系的初步尝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思想旨趣关切中国问题

  20世纪20年代,李达主张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任务应该从介绍、宣传马克思主义转入到运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社会。他指出,“马克思学说之在中国,已是由介绍的时期而进到实行的时期了”。从此,研究现实问题、改造中国社会就成为李达毕生的思想旨趣,并且贯穿于他不同时期对法律问题的关注与思考中。

  20世纪20年代初,妇女解放的呼声此起彼伏。李达充分认识到立法是保障劳动者和妇女权益的重要手段,初步形成了根据法律变迁考察各国劳动运动和妇女运动的思路,并且把立法运动视为推进中国劳工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的初步措施。

  新中国成立前后,李达积极投身新宪法的制定与解读工作,特别注意联系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与现状来解读新中国宪法。在李达看来,新中国宪法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它不仅体现了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而且能够动员全国人民在已巩固的胜利基础上继续努力,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而斗争。

  可见,在李达这里,法律问题是与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密切关联的,特别关涉到中国社会发展的道路和前途问题。这也是他深入探讨法学基本理论、构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体系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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