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综合 >> 跨学科专题 >> 法律逻辑学 >> 法律逻辑学的历史
法律与逻辑 ——对法律与逻辑关系的一种全面解读
2016年09月21日 15:44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陈锐 字号

内容摘要:逻辑与法律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特别是在法律适用中逻辑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很少有人反对。但是,逻辑于法律的作用是否仅仅局限于法律适用领域呢?这种作用到底有多大?很少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清楚的回答。

关键词:推理;研究;司法;学者;法律逻辑;法律形式主义;分析;法系;法学家;批判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对法律与逻辑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对逻辑学和法学之间交叉性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回顾和总结。首先,探讨了什么是“法律逻辑”,并重点介绍了我国学者较陌生的“规范逻辑”,将两者进行了比较;其次,对法理学和逻辑学都关心的“法律推理”问题进行了探讨,比较了“法律推理”和“司法推理”两者的异同,以及两大法系“法律推理”的特点和差异;最后,对饱受批判的“法律形式主义”进行了研究,指出应当辩证地看待“法律形式主义”的功与过。最后,作者结合我国的实际,认为:我们不能借口反对“法律形式主义”而忽视和否定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

  关 键 词: 法律逻辑/规范逻辑/法律推理/司法推理/“法律形式主义”

  作者简介:陈锐(1968-),男,安徽潜山人,哲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新闻系教师,主要从事哲学及法律逻辑研究。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

  

  逻辑与法律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特别是在法律适用中逻辑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很少有人反对。但是,逻辑于法律的作用是否仅仅局限于法律适用领域呢?这种作用到底有多大?很少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清楚的回答。近年来,一些人总是将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适用与“形式主义”的标签联系起来而大加挞伐。我们不禁要问:对于法律来说,逻辑真的成了如此令人讨厌的怪物吗?虽然西方的一些学者,尤其是法理学研究者,对于分析法学以来的“逻辑至上论”提出了批判和置疑,但我们能否把这种批判看成是对法律领域中逻辑作用的一种否定和终结呢?还有,这种批判是否符合我国的实际呢?我们是应当削弱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还是应当加强这种作用?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做出一些回答。

  一、注重逻辑分析——西方法学的一种传统

  法律与逻辑之间的密切关系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早期逻辑思想的产生是与法庭上的论辩以及亚里斯多德所说的“会战”[1]紧密联系的,可以这样说,正是法庭辩论中对逻辑的迫切需要直接刺激了逻辑这门学科的产生,逻辑从产生时起就与法律紧密联系。在社会科学领域,除开哲学以外,也许没有哪—个学科与逻辑之间的关系像法学这样密切。正如前苏联法学家B·H·库德里亚夫采夫所说的:“逻辑学对于法学,特别是对于定罪的意义是不容置疑的。大概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都不会像在法的领域那样,由于违背逻辑规律、造成不正确的推理,导致虚假的结论而引起如此重大的危害。推理的逻辑性,在侦查和审判案件时严格遵守正确的思维规律——对于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是基本的、不可缺少的要求”。[2]

  综观法学史,西方法学的各个流派都十分重视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而其中尤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对逻辑在法律中的作用最为重视。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是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它的哲学基础是西方的实证主义思想。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想,突出的特点是反对先验的思辩,并试图将自身的理论限定在经验材料的范围之内。在20世纪,实证主义出现了新的特点,即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哲学特别强调逻辑分析的作用,他们认为,科学的任务乃是描述和分析现象,哲学的任务是对观念进行逻辑分类,套用石里克的话说,“确定并明确陈述问题的意义是哲学的特有职责。”[3]只有逻辑问题才被认为是哲学问题,逻辑句法的建构被认为是哲学的最高任务。因此,20世纪的实证主义思想中,一种突出的顷向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

  实证主义思想开始渗透到法律科学领域是19世纪下半叶的事情,它在法律领域结出的硕果就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同样反对形而上学的思辨方式和寻求终极原理的做法,反对法理学家试图阐释超越现行法律制度之经验的法律观。实证主义法学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学科研究的范围之外,并将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之内。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把某些特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并主要通过归纳的方法从该法律制度中提取一些基本的观念、概念和特点,进行比较,以确定一些共同的因素,再从这些基本因素演绎出系统的法律理论。对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这些特点,正如朱利叶斯.斯通(Julius Stone)所总结的,分析实证主义所主要关注的乃是“分析法律术语、探究法律命题在逻辑上的相互关系。”[4]通过逻辑方法的运用,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使法律科学变成了对法律制度进行剖析的科学。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胡博婧)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