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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县属“曹”“官”的分布与运行
2018年01月15日 09:5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吴方基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县制起源于西周,发展于春秋,演进于战国,确立于秦代。通过对新材料的进一步释读,从“曹”与“官”地理分布与政务运行的视角,考察秦代县属“曹”、“官”问题,我们或许能有新的发现。

关键词:分布;运行;行书;文书;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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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县制起源于西周,发展于春秋,演进于战国,确立于秦代。秦代,县行政组织已较完备,由县令丞、县尉及其属吏和县属机构组成。关于秦代县属机构,史籍记载很少。隋人萧吉《五行大义》卷五“论诸官”条引《洪范五行传》,对“曹”、“官”予以分述。但是,学术界以往认为其附会五行,因而未予重视。一些研究者根据“汉承秦制”,推测秦县属机构大致分为纲纪、门下、列曹三类。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出现了诸多“官啬夫”的记载,引发极大关注,但由于缺乏对“曹”的记载,学界对县属机构“官”与“曹”的关系少有研讨。近来,随着里耶秦简不断整理刊布,县之“官”、“曹”记载频现。通过对新材料的进一步释读,从“曹”与“官”地理分布与政务运行的视角,考察秦代县属“曹”、“官”问题,我们或许能有新的发现。

  “列曹”内设于县廷

  里耶古城一号井出土诸多秦代“廷(某)曹发”或“廷(某)发”简牍。如“廷金布发”、“廷主吏发”、“廷户曹发”、“廷主户发”、“廷主仓发”、“廷令曹发”等。其中,“廷主吏发”与“廷吏曹发”、“廷主户发”与“廷户曹发”是异名而同实。“廷”即县行政官署;“某曹”是县廷的列曹,如金布、吏曹、户曹、仓曹、司空曹、尉曹、令曹等;“发”是“启封、拆封”之义。“廷(某)曹发”的意思是由县廷某曹启封。由此可见,“廷(某)曹发”简的性质是文书封检。正确解析这类封检制作缘由,可揭示县廷之“曹”的地理设置情况。

  对比发现,“廷(某)曹发”封检是应县廷发件中“报/书到言,署(某)曹发”的要求而制作,即收件机构回复县廷,回件封检题署“廷(某)曹发”。如8-155号简迁陵县丞下达“络帬(裙)直书”到少内,发件中要求“书到言,署金布发”,即文书送到,少内回复县廷,回件封检题署由金布启封。由于少内称县廷为“廷”,其制作的回件封检题署字样便为“廷金布发”。少内回复县廷的文书(当然连同封检)定是送到县廷,封检标示由“金布”启封,则说明“金布”处于县廷之内。

  8-197号简记载迁陵县守丞巸(人名)上言洞庭,说到吏员归休、徭使等因素致使吏员不足的情况,最后言请洞庭“谒报,署主吏发”,即请求洞庭郡回复迁陵县廷,洞庭郡制作的回件封检题署迁陵县廷“吏曹”启封,亦可说明“吏曹”处于县廷内。以此类推,“廷户曹发”封检是应“报,署户(曹)发”(8-2029),“廷令曹发”是应“报,署主令(令曹)发”(9-712+9-758)的要求而制作,户曹、令曹也在县廷内。

  总之,对比考察“廷(某)曹发”封检与县廷发件中“报/书到言,署(某)曹发”的应合关系,均印证县“(某)曹”应该是设在县廷之内。

  各“官”分布县廷之外

  秦简中“官”的主要义项是具有特定职能的机构或部门。关于县“官”的空间分布,可以里耶秦简所在的迁陵县为例,由“官”与县廷往来文书的起、到间隔时间和行书速度,推算各“官”与县廷的距离,大致把握其基本情况。

  据汉代时言,行书速度为“书一日一夜当行百六十里”(居延新简EPS4T2:8A)。“邮人行书,一日一夜行二百里”(《二年律令·行书律》273号简)。后者为专业邮人行书,前者为一般人行书,故速度稍慢。秦汉行书速度差别不大,各“官”与县廷之间非专业邮人行书,可以一日一夜行160里计算。因此,根据文书的发/到时间,可大致推算出官与县廷之间的距离。如8-1490+8-1518号简“六月甲午(26日)”由仓官发出,“六月乙未(27日)水下六刻”到达县廷,用时大约1日,可推知两者距离大致在160里。8-152号简“四月甲寅(9日)”由少内发出;“四月甲寅(9日)日中”到达县廷,用时约1/4日,可推知少内距县廷大约40里。根据简牍记载,同一官发往县廷的文书,其抵达时间有不一致的情况。如库官行书县廷,多则2日,少则1/4日,以最短时间计算,库官距县廷约40里。司空行书县廷的最短期间为半日,最长为2日,以最短时间计算,两地相距约80里。

  少内上行县廷文书当天“旦”时便到达,计算距离涉及时分纪时问题,各时制说一般认同“旦”(平旦)均处于一天中的首个时刻,不过此前提均主张时分纪时是一整天的纪时方式,里耶简所见时分纪时只纪白天时刻,故此“旦”所处时刻还有待新材料的进一步解读。从少内所送文书当天“旦”时到达的情况来看,至少说明少内离县廷很近,路程推测约10里。此外,根据简牍资料,以最短时间计算,田官距离县廷约80里。畜官行书县廷约半天,距离约为80里。

  综上言之,根据简牍记载,迁陵县各“官”与县廷距离远近不一,大致分布在以县廷为中心、方圆160里左右的空间之内。由此可见,与“曹”内设于县廷之中不同,各“官”均设置于县廷之外。这说明,虽同为县属机构,但“官”与“曹”显然是分立的两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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