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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态性与主语有指性 ——普通话与客家话的对比分析
2014年10月22日 08:00 来源:《当代语言学》(京)2014年2期 作者:蔡维天 钟叡逸 字号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本文从比较语法的角度探讨模态性和主语有指性,检视台湾四县客家话模态词和主语之间的互动,并与普通话做比较:四县客家话同样遵守主语有指性,其模态用法则又更具多样性,清楚地呈现出句法、语义之间的系统性对应。四县客家话的显性轻动词zo(作)在无定主语的认可机制中,也是举足轻重的要项,句法上多了个“作得-V”句式、语义上也可以表达允准语义,呈现出多样的模态词、轻动词和主语有指性互动关系,更体现出句法、语义之间的系统性对应。5.结语和讨论本文透过普通话和台湾四县客家话进行比较语法研究,从模态性出发重新探讨主语有指现象,提出一幅层次分明的模态地貌图,其中义务情态可以参与模态认可机制,认可无定主语,模态认可机制又可进一步细分作两类:容量模态词和应为模态词。

关键词:主语;客家话;普通话;语法;语义;句法;动词;义务;句式;认可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蔡维天,男,博士,台湾新竹清华大学语言学研究所教授,研究兴趣:语法理论、句法-语义接口研究、汉语、南岛语、斯拉夫语句法比较研究,代表作:"On subject specificity and theory of syntax-semantics interface", E-mail: wttsai@mx.nthu.edu.tw(台湾 新竹 30013);钟叡逸,南京大学文学院,E-mail:yi0918@gmail.com(南京 210023)。

  内容提要:本文从比较语法的角度探讨模态性和主语有指性,检视台湾四县客家话模态词和主语之间的互动,并与普通话做比较:四县客家话同样遵守主语有指性,其模态用法则又更具多样性,清楚地呈现出句法、语义之间的系统性对应。本文采用制图理论,从比较句法的角度来厘清无定主语的分布与诠释问题,并绘制一幅相关句法结构的互动舆图,藉以解释义务情态如何认可无定主语;尤其是在四县客家话中更需考虑轻动词隐现造成的影响,才能全面掌握普通话和方言间的异同。

  关 键 词:模态性/主语有指性/轻动词/制图理论/比较语法

 

  1.引言

  在语言类型学的框架来看,英语属于主语显著语言的典型代表,汉语则代表另一种类型——话题显著,这项类型差异向来颇受学界关注(曹逢甫1994[1979];Tsao 1989;朱德熙1982;石定栩1999;徐烈炯2003等)。事实上,不仅是话题,普通话的主语和英语也有所不同,即本文讨论的重点——有指限制。对比英语例(1),普通话要求表数量的无定(indefinite)名词组必须有适切机制认可,才能出现在主语位置,例如,加入存在算子(existential operator)和模态词的相对位置等,都是确保句子合语法的方式,有例(2-4)为证(Tsai 2001;蔡维天2009,2010)。本文所有例句中画线部分,表示强调。

  (1)Three people have met Mr. Smith.有三个人见过史密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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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四县客家话允许无定主语出现在义务模态句式(deontic modal constructions),如例(5),模态词“应该、需要”把无定词“三个人”当作主语。除了动前模态词,动后模态词“得”也可以带上无定主语,构成两类句式例(6a)“V-得-R”以及(6b)“作得-V”。对比普通话无定主语的模态句,主语、宾语都是数量解读(quantity-denoting),整个句子表达容量(capacity),客家话模态词“得”的模态性和无定主语诠释却随着句式而不同,例(6a)“V-得-R”一如普通话例(3)表达容量,但是例(6b)“作得-V”反倒是得到允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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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普通话和客家话的对比,引发我们对于模态性(modality)和主语有指性(specificity)的关注,需要厘清模态句式中主语的语义诠释和语法特性。本文将利用制图理论(cartographic approach,Rizzi 1997;Cinque 1999),描绘出一幅模态地貌图,检视模态性和主语有指性两者间的交互作用;其次,我们会提出一套模态词认可机制,论证唯有义务模态词方可参与其中,并且把义务模态词进一步细分作两类,运作两类模态认可机制,分别适用于客家话“得”的两类句式。希望藉此透彻理解模态性和主语有指性,呈现普通话和客家话之间的共性和异性,突显比较语法带来的新视角。

  本文结构如下:第二节简介本文应用的理论背景;第三节提出模态认可机制,演示详细的运作程序;第四节依序从共时(synchronic)和历时(diachronic)两条轴线检视我们的分析,在共时轴上从客家话两类模态句式的不对称性着手,验证两者的认可机制确实有所差别;在历时层面上,则考察“作得-V”和“V-得-R”在普通话和方言中的演化过程和使用消长;第五节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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