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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学、人财物“赋权”、弹性工作、不求全责备、最大化公共利益 专家解读《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五大亮点
2016年01月14日 11:18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李瑜 甘晓 李晨阳 王卉 丁佳 字号

内容摘要: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

关键词:意见;学术环境;优化;公共利益;弹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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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影响学术创新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相适应的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术自治理念全面落实,学术评价更加科学规范,学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创新人才竞相涌现,科技工作者探索研究的积极性显著提升。

  《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多名专家,就这份《意见》进行要点解读。其中,依法治学、人财物“赋权”、弹性工作、不求全责备及最大化公共利益等成为科技界最为关注的五大亮点。

  亮点一:“依法治学”要防止过重处罚

  《意见》在其“基本原则”阐释中便提出“坚持依法治学”的原则:建立保障学术自由的法治基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障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的权利,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科研活动造福人民、服务国家。

  然而对于上述提法,学者们也表达了不同的意见。

  “自然科学领域在学术自由方面没有什么限制,很多事情不是法律能够保障的。”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量子电子学研究所教授张志刚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不能把什么问题都上升到法律层面,很多事情还是要靠科学家自己的道德自律去解决。

  对于是否有必要依靠法律手段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李侠认为必须做到谨慎与克制。“法律是最后的手段,对于学术的不端行为的处理,还应该以帮助和教育为主。”

  “如果所有问题都用法律来解决,会让很多人走向社会的对立面,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李侠认为,即便是需要运用法律手段,也一定要有所区别。“对于那些对公共领域带来重大伤害的行为可以入刑,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处罚显然是过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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