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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是否因该向社会开放?
2017年11月15日 16:0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李杰 字号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对此,社会各界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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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对此,社会各界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学校图书馆主要是为学校师生服务的,图书馆空间有限,若对外开放,必然会对学校师生造成影响,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图书馆自习室作为不足的问题。外来人员进入图书馆也不便于管理,同样也会给学校安全工作带来压力。

  也有人认为,高校图书馆同样是政府投资修建的,图书资料很齐全,对社会开放可以给广大群众提供学习充电的机会,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充分使用,有助于培养全民阅读意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一种重要的途径。

  那么,高校图书馆到底该不该对社会开放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根据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在保证高校自身利用的前提下,规定对外开放时间和人员数量,适度对社会公众开放。同时要加强对校外人员的管理,以保证图书馆的正常运行。其次,可以开放数字图书馆,公众在家通过网络就能获取图书资源,不会占用图书馆的自习座位。可以对电子资源设置使用权限,免费提供一部分,有偿付费提供一部分,这种方式大家应该还是可以接受的。两种形式结合起来,能够在网上下载的资源,人们也就不必跑到图书馆借阅了,这样既满足的社会公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发挥图书馆的效用,也不会给高校带去很大的负担,何乐而不为了?(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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