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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标题党”混淆视听
2016年12月07日 13:3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范子军 字号

内容摘要:12月 5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多起网络媒体涉及“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现代法治、文明社会,依法办网、文明上网,保障网络传播内容合法、健康,是网络经营者的责任。任性的“标题党”不仅会受到网民的厌恶,也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原载于南方网作者:范子军摘编:付双祺)。

关键词:网络;违规行为;经营者;北京市网信办;范子军;付双祺;文明;案例;惩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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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多起网络媒体涉及“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

  一段时期以来,某些一味追求点击率的“标题党”,或歪曲事实,或断章取义,违背了新闻真实、导向正确的原则,造成阅读误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现代法治、文明社会,依法办网、文明上网,保障网络传播内容合法、健康,是网络经营者的责任。任性的“标题党”不仅会受到网民的厌恶,也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原载于南方网 作者:范子军 摘编:付双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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