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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渊:情系少数民族法援
2016年03月10日 00:00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林清容 字号

内容摘要:李渊,现任深圳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首席律师,自该法律援助站2012年成立时,李渊便来到该站。

关键词:少数民族;法援;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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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李渊,现任深圳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首席律师,自该法律援助站2012年成立时,李渊便来到该站。至今,李渊共接受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咨询1200人次,办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80宗,为少数民族群众挽回损失约500万元。2014年12月,因李渊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方面的贡献,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深圳56个民族齐全,且在深居住的少数民族人口众多,深圳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首席律师李渊,可谓是在深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受援者的贴心法律人。经过3年多时间的耐心工作,如今,许多有法律问题的少数民族群众都会慕名找李渊。与收入较好的社会律师相比,从事相对“清贫”的法律援助工作,这些口碑和效果让李渊感觉到“有意义,都是满满的收获。”

  乐当少数民族群众普法人

  为维护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2012年7月,深圳市民宗局和深圳市司法局联合设立深圳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2008年时便来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当公职律师的李渊进入该站成为首席律师,和另外一名同事一道,专门负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理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办理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案件等业务。

  “在刚开始从事的普通法律援助工作中,就接触到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中,发现因为民族文化、风情的不一样,他们会有一些不一样的需求。”细心的李渊说道,除了办案,这些民族文化也应当得到尊重,“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到温暖,也凸显出我们的专业化服务”。

  在深圳市法律援助处许多工作人员心中,李渊不仅在法援工作中负责任、有耐心,还是一名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门儿清”的法律人,哪些民族讲究什么、看重什么,李渊都了如指掌。

  随着办案、接待咨询的次数越来越多,李渊总是抓住一切机会,以少数民族群众易于接受、学得懂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

  法援助家属获百万赔偿

  环卫工人詹先生是一名湖南瑶族来深务工人员,2013年7月,詹先生正在进行清扫保洁工作时,被醉酒的邹某驾驶的车辆猛烈撞击,当场死亡。而他上有年届八旬的母亲,下有两个孩子,家庭陷入困境。

  更雪上加霜的是,詹先生来深圳时,由于身份证没有办好,就携带了弟弟的身份证来深,办理了入职手续。随着车祸的发生,这样一个行为使得用人单位认为与詹先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愿进行赔偿或补偿。

  当年9月份,在老乡的介绍下,走投无路的詹先生的妻子成女士来到了深圳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李渊分析案情后,帮助她申请了法律援助。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李渊约见家属十多次,耐心指导。

  最终这起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工伤认定、工伤仲裁、工伤行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七个法律程序的复杂案件,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在法律援助律师热心、耐心的帮助下,詹先生家属从原本的没有任何赔偿,到最终获得了107万元赔偿,案件圆满解决。家属感激涕零,专程从湖南老家来到深圳给援助律师送上锦旗以表达他们的谢意。

  这只是李渊办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他用专业知识和真诚、耐心,为贫弱者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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