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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2016年09月19日 15:38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胡春晓 字号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关键词:人民;事业;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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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为人民造福,既是我们党建党的初心,也是无数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事业。回望历史,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确立为最高理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断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今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求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实现共同富裕,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握推进为人民造福事业的根本前提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根本要求。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需要,突出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

  为人民造福事业是惠及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在为人民造福事业的实践中,人民群众既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也是依法治国的参与主体;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主体,也是社会财富的享有主体。推进为人民造福事业,首先必须充分把握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本质内涵,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在推进为人民造福事业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首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从满足人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出发,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次,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保证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最后,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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