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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立法保护不可移动文物
2016年07月13日 09:06 来源:华龙网 作者:文彩云 黄玲 字号

内容摘要:南宁讯(记者/文彩云通讯员/黄玲)近日,南宁市就《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召开专家论证。不少参加论证的专家认为,该规定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建议增加相关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据了解,目前该市分布有不可移动文物54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347处。专家论证稿提出,在开展建设工程之前,必须由文物行政部门进行文物调查的要求。如果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古文物和文化遗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局部或者全部停工保护现场,并报告所在地的文物行政部门。还对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的行为进行明确,对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关键词:论证;文物保护;南宁市;移动;工程建设;管理措施;行政部门;黄玲;城市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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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宁市就《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召开专家论证。论证稿规定,大型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经文化部门开展文物调查,方得开工。

  不少参加论证的专家认为,该规定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建议增加相关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不可移动文物。

  据了解,目前该市分布有不可移动文物54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347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开发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新挑战。

  专家论证稿提出,在开展建设工程之前,必须由文物行政部门进行文物调查的要求。如果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古文物和文化遗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局部或者全部停工保护现场,并报告所在地的文物行政部门。还对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的行为进行明确,对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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