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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府文庙大成殿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批复
2016年05月05日 16:15 来源:国家文物局 作者: 字号
2016年05月05日 16:15
来源:国家文物局 作者:
关键词:展示;漳州府;文物保护;编制;咨询评估机构;补充;明伦堂;文化;立项;工程设计

内容摘要:一)该工程属文物展示利用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科学阐释与展示文物的价值和内涵。三)应加强前期研究,考证漳州府文庙的历史格局和沿革,充分发掘漳州府文庙的文物价值和社会价值,客观评估现有展陈效果,补充游客量、开放面积等数据和已有游客管理措施,分析文物展示利用存在的问题。六)应充分考虑古建筑自身特点和局限性,明确新增设施、设备与文物建筑本体的关系,以及文物建筑与非文物建筑在内部展示改造方面的不同要求,严格控制文物建筑内部改造强度,不得随意改变文物建筑主体和结构。

关键词:展示;漳州府;文物保护;编制;咨询评估机构;补充;明伦堂;文化;立项;工程设计

作者简介:

文物保函〔2016〕469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漳州府文庙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请示》(闽文物字〔2015〕68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漳州府文庙大成殿展示利用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展示利用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展示利用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科学阐释与展示文物的价值和内涵。

  (二)工程范围为漳州府文庙大成殿文物建筑及文物院落。

  (三)应加强前期研究,考证漳州府文庙的历史格局和沿革,充分发掘漳州府文庙的文物价值和社会价值,客观评估现有展陈效果,补充游客量、开放面积等数据和已有游客管理措施,分析文物展示利用存在的问题。

  (四)应明确展示利用定位,重点阐释漳州府文庙在儒家文化、地方文化及闽南建筑文化等方面的地位,凝炼展陈内容,注意突出漳州府文庙大成殿的地域文化特征。

  (五)应根据展陈内容进一步明确展示方式和手段,注意征集当地相关实物和文献资料,并参考其他文庙展陈方式和地方文庙规制,细化复制、新增陈列品的制作、安置要求,确保展陈的科学性,并注意营造庄严、肃穆的历史氛围。

  (六)应充分考虑古建筑自身特点和局限性,明确新增设施、设备与文物建筑本体的关系,以及文物建筑与非文物建筑在内部展示改造方面的不同要求,严格控制文物建筑内部改造强度,不得随意改变文物建筑主体和结构。补充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性保护措施。

  (七)应根据《漳州文庙保护规划》的原则和要求,科学确定游线设计、设施布局、游客承载量等,处理好各节点与整体的关系,避免展示内容雷同。

  (八)进一步明确明伦堂的展示方式。如涉及复建明伦堂,应按程序另行报批。

  (九)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补充取费标准。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力量编制展示利用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核。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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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齐泽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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