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大学章程的制定权大于大学章程本身,其实质是大学所有利益相关者意志的博弈和表现形态,是一种主权者所驾驭的、用以实现其根本意志的具体的、制度化的权力。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则是大学章程制定权得以运行的首要元素。
关键词:大学章程;本质;章程制定权;章程制定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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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的“宪法”,其本质应当是利益相关者意志的体现。大学章程的制定权大于大学章程本身,其实质是大学所有利益相关者意志的博弈和表现形态,是一种主权者所驾驭的、用以实现其根本意志的具体的、制度化的权力。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则是大学章程制定权得以运行的首要元素。它必然是利益相关者的联合体,而并非仅囿于大学内部。大学章程的制定应当遵循民主、自由、以人为本和权力制约原则。
关键词:大学章程 本质 章程制定权 章程制定主体 原则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委托课题(XJK011ZDUT002)
作者简介:罗泽意,副教授,从事教育管理与知识创新管理研究;何 蓉,硕士研究生,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主持人简介:陈立鹏,教授,教育部民族发展中心综合研究室主任,从事教育政策法规、少数民族教育、学校管理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