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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述评
2017年04月05日 14:19 来源:《远程教育杂志》 作者:张创伟 字号
2017年04月05日 14:19
来源:《远程教育杂志》 作者:张创伟
关键词:学习型城市;终身学习;质量保证;标准;介入系统;支持系统

内容摘要:2012年欧盟资助的R3L+公布了“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框架明确了学习型城市建设质量的内涵维度及标准,设计了质量保证的介入系统和支持系统,为欧盟成员国的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了通用标准。

关键词:学习型城市;终身学习;质量保证;标准;介入系统;支持系统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张创伟,嘉兴城市大学 开放教育学院,浙江 嘉兴 312000 张创伟,教育学博士,副教授,嘉兴城市大学开放教育学院院长,研究方向为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城市。

  内容提要:2012年欧盟资助的R3L+公布了“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框架明确了学习型城市建设质量的内涵维度及标准,设计了质量保证的介入系统和支持系统,为欧盟成员国的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了通用标准。它的成功推出是终身学习思想与管理学方法的完美结晶,不仅对欧洲乃至世界的终身学习实践产生革命性影响,也为开创中国特色的学习型城市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法工具。

  关 键 词:学习型城市 终身学习 质量保证 标准 介入系统 支持系统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学习型城市评价的国际比较研究”(课题编号:14NDJC06YBM)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08(2016)04-0085-08

  自201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届学习型城市全球大会在北京召开后,终身学习对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等方面带来利益的信念,已日渐为人们所坚定,城市应该成为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设计师和履践者的理念也日趋普及,学习型城市不仅在发达国家,而且在发展中国家也呈现良好的态势。如何建设和管理学习型城市成为终身学习实践的核心问题,欧洲在这一方面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1993年经合组织发布《终身学习的城市战略》(City Strategies for Lifelong Learning)宣告城市在组织终身学习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1],欧盟表示拥护该《战略》,标志学习型城市建设序幕在欧洲拉开,经历近二十年的实践,欧盟终于发布“欧洲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为世界成功建设学习型城市提供了具有典范意义的标准。

  一、欧洲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发布的背景

  欧洲终身学习实践所面临的挑战,学习型城市评价文化的累积以及“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保证参考框架”的成功运用,都为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预设了背景,也为它的诞生开创了条件。

  (一)欧洲终身学习实践的挑战

  为了使终身学习在欧洲成为现实,大部分欧盟成员国都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进行结构变革,力使它们的教育系统更加灵活。与经合组织的观点一致,欧盟把学习型城市建设当做实践终身学习的策略来实施。城市作为一个地方网络为当地的各利益群体(公益组织、私人公司抑或教育机构)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的教育和培训,最终达到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目的。所以,学习型城市要“把不同形式和层次的学习联系起来,把诸多元素整合起来,例如,工作指导、先前学习认证、社会创业计划、咨询、实习、试用期、行动学习、开放远程学习等来支持开发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技术和能力[2]”。不仅如此,学习型城市还要激励市民成为终身学习者,他们以学习为内在动机,学习是“旅行或道路,而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有助于培养共同的价值观,培植社会资本[3]”。总体上,学习型城市的主要挑战在于,从两个方面推进终身学习——既为个人的成就也为集体的利益。克莱恩(Preisinger-Kleine)指出,学习型城市所强调的“社会资本能把更具雄心,甚至非常规的学习策略整合到一起”[4],朗沃思(Norman Longworth)也认为,学习型城市的鲜明特色可能在于它具有把个人学习转变为组织学习的能力[5]。

  然而在欧洲,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作为一个采用自下而上方法发展起来的领域,遵循社区合作实践模式,尽管参与者中有较多正式合作者,但他们在很长时间内对质量保证问题不感兴趣[6]。这样的后果导致没有一个特定的质量保证方法,学习型城市的从业人员就很难完整地观察和评价项目生命周期内合作伙伴总体目标的完成程度。

  克莱恩的研究表明:只有通过自我观察,城市才能监督自己的行为,学习型城市只有系统地监控自己的学习过程,才有达成目标的前提保证[7]。虽然,现有的一些学习型城市,特别是英国,已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来开发质量标准,但它还不能被广泛接受为可以适应不同目标和阶段的指标体系。

  为此,埃克特(Eckert,T.)等11位专家受“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保证参考框架”的启发,在充分考虑学习型城市的动态性和开放性的基础上,共同精心设计了适用面广泛的欧洲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

  (二)欧洲学习型城市评价经验的积累

  欧洲已形成评价文化,评价促进发展的观点已形成共识。欧洲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进程也就是评价标准的生成历程。1998年,《欧盟委员会苏格拉底计划》(The Socrates Programme o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资助的第一个学习型城市项目——TELS(Towards a European Learning Society),采用描述的方法对学习型城市的特征进行规定,其主要意图是促进欧洲理解学习型城市[8]。TELS强调合作是学习型城市的主要特征:鼓励城市不同行业之间取得有效的联系;包括联系学校、学院、商业和工业、大学、专业协会、特殊利益集团、地方政府和其他组织:包括物质和人力资源共享、知识生成、动员等[9]。TELS的实施给欧洲的许多城市提供了一些关于学习型城市的见解和知识,它所界定的学习型城市定义为欧盟的后续项目所沿用。

  2002年欧盟委员会启动R3L(Regional Networks in Lifelong Learning[LLL])项目并资助17个相互联系的子项目,INDICATORS是其中之一。也是最为重要的子项目——利益相关者自我评价标准(The Stakeholder Audit)。它的中心思想是学习型城市建设主要涉及五个主要利益相关者,它们是中学、大学、中小企业、成人教育学院和当地政府,只要它们在朝学习型组织的方向努力,整个城市也会向学习社会迈进[10]。INDICATORS作为工具非常实用。可以为政府提供充分的信息,也能促进学校、成人教育机构和有兴趣的小企业进行反思,然而它所涵盖的样本太小不足以担当成功的确凿证据,因此需要展开更大的实验。2012年欧盟资助的R3L+项目(R3L升级版)设计了欧洲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提出了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通用参考标准,它不仅规定了共同的内涵标准,也对质量保证流程进行了明确。

  值得强调的是,欧洲学习型城市质量保证框架以英国的实践经验为基点。1998年英国教育就业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Employment,DfEE)签署的由兰森(Stewart Ranson)和苏卡拉(Sue Cara)起草的报告[11],报告提出了一个学习型城市建设质量保证框架,其包含:五个维度——目的(Plans),人员(Peoples)、计划(Plans)、过程(Processes)和成效(Performance);三个学习阶段——建设(Building)、对话(Dialogue)和反思(Reflection)。框架从总体上描述了建设和评价学习型城市的路标和方向。R3L+的工作团队为了强调终身学习的影响和重要性,把学习文化建设增补为推进学习型城市的核心维度。

作者简介

姓名:张创伟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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