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由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和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公司治理与完善产权制度研讨会”近日在京举行。
关键词:公司治理;制衡机制;指标体系;治理;薪酬
作者简介:
由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和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公司治理与完善产权制度研讨会”近日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国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No.16(2017)》。
高明华介绍,报告以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规范,同时基于中国的制度架构和现实国情,分类设计了中国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计算出了2016年2840家上市公司的六类公司治理指数,包括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董事会治理指数、企业家能力指数、财务治理指数、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和高管薪酬指数(高管薪酬指数的样本公司是2829家),并从总体、行业、地区、所有制、上市板块等角度分别进行了比较分析。
六类公司治理指数各有特色:
第一,对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指标体系分为权利行使和权利行使保障两个层面。
前者包括决策与监督权以及收益权两个维度,后者包括知情权和维权环境两个维度;前者对中小投资者更具有实质意义,后者则要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得到落实。这种指标体系的设计,可以全面评价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实际水平。
第二,对于董事会治理指数,要回归“董事会”。
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为此,报告克服了既有研究中混沌不清的缺陷,把不属于董事会治理的指标予以剔除(如股东大会、股权结构、监事会等),基于董事会作为股东的代理人和经营者的监督者以及本身作为利益主体的角度来设计指标体系,从形式上和实质上全面评价董事会治理的水平。
第三,对于企业家能力指数,指标体系设计充分考虑企业家的潜在能力和现实能力。
为了反映企业家能力的全貌,在指标设计上,不仅有反映企业家潜在能力信息的指标,如教育水平、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更有反映企业家实际能力信息的指标,如关系网络、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实际贡献等;不仅有反映企业家成功信息的指标,如被聘为独立董事、担任人大代表、国际化战略等,也有反映不成功信息的指标,如贷款诉讼(未按期偿还)、投资者低回报或无回报、被监管机构谴责等。在指标体系中,要能够体现企业家诚信经营、敢于创新和担当的品质和精神。
第四,对于财务治理指数,指标体系设计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在全球资本市场趋于一体化的情况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将具有透明度和可比性,从而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的会计成本,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因此,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部分进入财务治理指标体系,有助于加快企业财务治理的规范化程度,也有利于提升其国际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