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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年度环境报告
2016年04月26日 08:54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字号
2016年04月26日 08:54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关键词: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报告;国务院;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状况

内容摘要:25日上午,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关键词: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报告;国务院;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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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上午,《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年度环境报告。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报告中提到,2015年全国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他表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环境约束性指标均如期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同时,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高发、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增多、良好水体保护等问题不容忽视。

  陈吉宁表示,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十三五”期间,环保部门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他还在报告中提出了2016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表示,报告清晰地反映了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今后环保工作指明了重点。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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