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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在实践中走向和解
2018年01月24日 16: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郑丽娟 字号
关键词:和解;认识论;实践作为;批判;共生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增添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色调。一定程度上,人与自然走向全新和解,标示生态文明实质之维。一定意义上,“人—实践—自然界”搭建成马克思哲学的本体构架,人与自然在实践活动中处于原初的和谐共生共存的一体状态。据此,我们诉求一种马克思主义精神禀质的具有价值性意蕴的人类实践活动原则,即“按照美的规律”、人的内在尺度和其他物质尺度相结合的原则去生存发展,这也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有机统一的实践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所倡导的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不仅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理念,更体现为一种新世界观、价值观和文明形态。

关键词:和解;认识论;实践作为;批判;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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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增添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美丽”色调。一定程度上,人与自然走向全新和解,标示生态文明实质之维。

  第一,本体论维度的实践,确证着人与自然共属一体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变革,将实践作为理论发生的基点、现实生活的前提,甚至是判断存在者存在与否的根据。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马克思认为是处于对象性活动之中的对象性关系问题。一定意义上,“人—实践—自然界”搭建成马克思哲学的本体构架,人与自然在实践活动中处于原初的和谐共生共存的一体状态。

  第二,认识论维度的实践,构成人与自然和解的可能性选择。在认识论角度,人作为主体、实践作为中介、自然界作为对象,三者构成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共属整体,只要发生认识活动和劳动活动,三者就处于一体关联中。人与自然的分裂和对抗从此种原初关联中肇始,二者和谐共生的和解状态亦要从此导源。当人以实践的方式作用于自然界时,这一对象化活动及其结果就存在着是否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问题,而反映和折射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就会使二者处于或和谐或矛盾的境地。这实质上不仅展示了人的实践活动和发展方式的内在逻辑及其可能性后果,更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或滋生矛盾或走向和谐的可能性诱因和出路。

  第三,审美向度的实践,指向人与自然新和解的出路。对导致人与自然关系恶化和分裂根源的批判和反思,实质是对人类社会实践所引发的问题的批判和反思。据此,我们诉求一种马克思主义精神禀质的具有价值性意蕴的人类实践活动原则,即“按照美的规律”、人的内在尺度和其他物质尺度相结合的原则去生存发展,这也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有机统一的实践活动。它使人类从单一物用性的生存活动中超拔出来,复原人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的本性,修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所倡导的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不仅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理念,更体现为一种新世界观、价值观和文明形态。

  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郑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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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郑丽娟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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