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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提到“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意味长三角区域全方位的一体化建设将梯次落地推进。在长三角地区已有序展开的规划对接、战略协同、专题合作、开放性合作平台建设和机制完善等相关举措驱动下,区域内合作全面升级,但受制于区域财政与税收、行政壁垒、资源禀赋不平衡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地区间利益共享和利益冲突仍较难平衡。虽然长三角地区目前在产品市场、交通设施等方面基本实现了一体化,但三省一市各具特色,产业结构存在差异,经济一体化的融合模式尚在探索中。同时,受制于当前行政区主导经济下的政府隐性干预和我国目前金融机构运作模式、监管和调控体制等方面的市场分割,作为主要生产要素的金融资源在区域内未能实现自由流动,这将成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因此加速长三角区域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形成有助于打破此困境。
金融资源地区间流动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行政机制,长三角区域资本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决于金融资源在长三角地区自由流动限制约束的消除或放宽,但现行的行政体制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预算或制定区域信贷政策而具备干预和控制金融的能力,这极大地影响了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效率。通常,资本在区域间的流通主要有三种渠道:企业和政府跨区投资、银行跨地区的借贷、跨地区的股权和债券市场融资。整体来看,受产权制度和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制约,长三角地区企业跨区投资的主体中,浙江以民营经济为主、江苏以发展壮大的乡镇企业为主,两省都是资本输出大省,而上海虽有较高资本积累,但对外投资规模较低且以股权投资为主,安徽则是主要资本流入省;在银行跨地区的借贷方面,主要通过资金在银行内不同地区分支机构间的分配或银行间市场来实现,前者因受制于监管约束而不如后者通顺,上海属于资金净流出地区,而江苏、浙江、安徽则属于净流入地区;在跨地区的股权和债券融资方面,长三角地区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平台外,区域平台间并不支持跨地区融资。这些均表明长三角地区间资本自由跨区流动的难度仍较大。
统计表明,目前长三角区域内地区间真实存款利率、贷款利率成本、融资结构、不良贷款比率等都存在着明显差异,而且地区间存贷款失衡,甚至金融机构通过票据贴现和转贴现在区域间存在着套利空间,这意味着长三角地区资本市场尚未实现一体化。整体而言,由于地区间产业结构不平衡和市场经济机制尚未完全确立,区域一体化发展不是平等发展而是融合下的优势互补和利益共享。上海未来要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应先成为长三角区域的金融中心,而区域资本市场一体化就是主要的着力点和推手。结合长三角区域资本市场现状及地区间合作情况,长三角资本市场一体化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有效的金融协同监管机构和责任机制。积极尝试构建区域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协调合作来推动区域金融合作,建立责任机制,以解决区域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如由央行上海总部牵头成立区域性金融协同监管机构“长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监管中心”,统筹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各地的证银保监分局。
二是完善区域性的金融市场体系。上海可依托其金融机构总部集聚优势和先进经验,探索超三省一市的金融资本与产业融合模式,牵头成立跨地区的联合产业投资基金,通过项目导向促进资本资源在区域内流动。同时,大力拓展资产证券化直接融资渠道,搭建区域间的联合产权交易所,促进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整合。
三是建立跨地区的超行政协调机构,打造以上海为中心的都市城市群。探索建立财政与税收共享机制,打破行政壁垒,超越行政区划,形成以经济功能和经济社会联系为主的长三角一体化新格局。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