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认为,国家制定和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要让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让每一个消费的社会行为得到法律规范,让每一种消费的社会关系得到法律调整,从而构建良好的消费法治秩序,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具体落实人权保障原则。大量的理论成果和卓有成效的具体实践充分证明,消法研究会不仅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中,实践性强、活动丰富、富有特色的一个研究会,而且是高度重视政治导向、推进理论研究、展开学术研讨、加强学科建设的一个研究会。既要一如既往地关注在个案和具体实践中保障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扎实推进消法权益保护的个案正义,更要重视从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律程序、法治原则等根本方面,强化和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从顶层法律制度设计上推进消法权益保护的整体正义。
关键词:研究会;依法治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法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何山;人权;会长;法律
作者简介:
尊敬的何山会长、任伟会长、宋丙干市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嘉宾,媒体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在金秋之季,来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源地、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山东枣庄,出席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本次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各位参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消法研究会的全体会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同时,也向本次年会的各协办单位表示由衷的感谢!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之年。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具体权利的实现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法治的温度;依法治国,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保障和实现人民幸福,通过法治的方式和保障人权的途径,把抽象的人民概念转化为具体的公民个体,把模糊的幸福理念落实到具体的权益当中,从而架起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崇高宗旨与公民法定权利充分实现之间的法治桥梁,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成为自己命运和幸福的主宰。
我认为,国家制定和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要让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让每一个消费的社会行为得到法律规范,让每一种消费的社会关系得到法律调整,从而构建良好的消费法治秩序,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具体落实人权保障原则,具体保障和实现“人民幸福”的美好愿望;中国法学会成立消法研究会,就是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在深入研究消法的法理原则、制度框架、规范体系、实施机制、运行程序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推进消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切实有效地保障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消法虽然只是一部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但消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接地气的一部法律,它关乎千家万户和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乎人民群众在具体消费过程中对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的直接感受,关乎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宏大目标。新时代,随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不断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和依法治国的不断发展,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消费领域、消费形式和消费现象,使得消费法律制度和消费维权事业,遇到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和新机遇。
消法研究会是在我国法律法学界的老前辈王汉斌同志的直接关怀下成立的。王老谆谆告诫我们,一定要把消法研究好、落实好,因为消费者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多年来,消法研究会在李国光和何山两任会长的领导下,按照消法研究会的宗旨和职责开展活动,推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大量的理论成果和卓有成效的具体实践充分证明,消法研究会不仅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中,实践性强、活动丰富、富有特色的一个研究会,而且是高度重视政治导向、推进理论研究、展开学术研讨、加强学科建设的一个研究会,是深接地气、广得民心、充满活力、求真务实的一个研究会。在此,我要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消法研究会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历任会长和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以及全体会员的执着努力和艰辛付出,表示崇高的敬意!
党的十九大提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也是法治中国建设和消法研究会发展新的历史起点。面临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形势新矛盾新任务,我们消法研究会要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不断开创研究会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