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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辉:浅析创建服务型政府
2017年08月02日 16: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吴鹏辉 字号

内容摘要:实现政府治理权力与公民参与权利两者的有机有效结合。

关键词:市场经济;政府职能;科学发展观;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公民;市场经济;电子政务;地方政府;服务型政府;公务员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应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新的执政理念,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新形势下,各级政府都应当建设服务型政府。未来中国地方政府的活动将会越来越突出这一性质,使政府从“管”老百姓转变为通过“管”好事务来为老百姓服好务。

  【关键词】  转换政府职能  服务型政府 

  【作者】  陕西省委党校  吴鹏辉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推动行政体制改革,适应新常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 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服务型政府,是相对于管理型、权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服务型政府有两个重要特征: 

  (一) 政府只提供市场和个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众所周知,学术上普遍把产品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物品(除政策、法规外)往往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对于企业而言,投资于公共物品无利可图;对个人而言,则往往无力承担。而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又使得人们容易产生搭便车的心理,即某人参与了公共物品的消费,却不愿意支付或充分支付生产成本而依赖他人支付。这种搭便车的心理(以及避免被搭便车的心理)导致了集体的不理性:大家都不愿提供公共物品。这就决定了公共物品不可能由市场提供。经济学上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划分很好地界定了服务行政的范围:政府只应该向公众提供公共物品,而不需要也不应该涉足私人物品的生产。私人物品完全可以由市场机制实现有效率的供给,政府没有必要介入私人物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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