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组织文化更强调对其成员主观意识的要求。
关键词:四个意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政治建设
作者简介: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上海 徐汇 200233)
[摘要] 为什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条件下,党的政治建设集中强调“四个意识”?这是因为:在内涵上,“四个意识”蕴含党的执政伦理与组织伦理的有机统一,由此建构起党员的价值取向与行为规则的内在统一;在现实问题的针对性上,“四个意识”构成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主观条件和基本要求,是适应新时代强国目标的必然逻辑;在实践上,“四个意识”的目标是通过夯实“四个服从”关系进而打造与时俱进、强而有力的党的组织文化。
[关键词] “四个意识”; 执政伦理; 组织伦理; 党中央权威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801(2019)02-0014-09
[基金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执政伦理研究”(2017BHC014)。
[作者简介] 刘泾(1980-),女,吉林长春人,法学博士,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教授;程竹汝(1959-),男,山西襄汾人,法学博士,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6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首次提出增强“四个意识”的要求,即全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1]。其后,“四个意识”逐渐成为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话语。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这一表述的基本意涵也成为新党章增加的重要内容。
相较于其他类型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组织文化更强调对其成员主观意识的要求。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大党,中国共产党更是如此。长期以来,在党的组织文化建设中,“四个意识”中的各个部分,分别在不同历史时期被强调。那么,为什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条件下,党的政治建设集中强调“四个意识”呢?这是因为:在内涵上,“四个意识”蕴含党的执政伦理与组织伦理的有机统一,由此建构起党员的价值取向与行为规则的内在统一;在现实问题的针对性上,“四个意识”构成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主观条件和基本要求,是适应新时代强国目标的必然逻辑;在实践上,“四个意识”的目标是通过夯实“四个服从”关系进而打造与时俱进、强而有力的党的组织文化。
一、“四个意识”蕴含党的执政伦理与组织伦理的有机统一
理论上,“四个意识”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互相支撑、互为表里。其中各个意识的侧重点虽有不同,但相互间的逻辑关联则极为紧密。从本质上看,它们共同反映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伦理向度和伦理价值,深刻蕴含基于这一伦理价值基础上的党员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则。从“四个意识”所涉及和反映的社会关系来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主要体现党的外部关系,本质上反映的是党存在和活动的目标即党执政的基本遵循,回应的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执政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组织文化要求;而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则主要体现党的内部关系,即党存在和活动的目标与依据对党的组织要求——团结和协同一致的行动,这种意识本质上反映围绕执政目标而形成的党的组织关系基本遵循。如果说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反映了党的执政伦理,那么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就是执政伦理对党的组织文化的必然要求。就此而言,“四个意识”体现的是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执政伦理和组织伦理的有机统一以及组织伦理服务于执政伦理的辩证关系。
(一)执政伦理是“四个意识”所蕴含的基础性要素
如上所述,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本质上就是全党应该具有的执政伦理意识,它在“四个意识”中具有基础性意义。正因如此,在“四个意识”排序中,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是放在前面的。
在现代政党政治意义上,执政伦理是执政党在执政实践中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目标,构建其执政制度、指导其执政行为所遵循的一系列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执政者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对政党执掌国家权力合理性、合目的性的审视和伦理追问”[3],是执政党在“执政实践中应然性的道德规范与价值诉求以及对执政的制度、行为、能力与方式等正当与否的价值判断和理论建构”[4]。简单说来,执政伦理回答的是为何执政和为什么人执政的问题。其中为什么人执政构成执政伦理的核心问题,因为为何执政即执政的目的最终还是由为什么人的问题定义的。它构成“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5]。任何一个政党都自有一套执政价值理念,作为衡量其政治行为的根本尺度,作为决定其执政的根本目的和方向指引,它集中反映执政党执政行为的根本性质。
在“四个意识”的理论逻辑中,虽然不同背景下政治意识的内涵会有所不同,但其本质则是要求党员的角色意识必须与党的执政伦理建立起联系,必须关注党为什么执政和为什么人执政的问题。在现实性上,这就是要求党员应该具备党的立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识和党员责任感。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6]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立场是鲜明的,就是人民立场。显然,党的价值立场只有同时转换为每个党员的价值立场才具有现实性。因此,加强政治意识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求党员的言行必须超越个人、小团体、部门而谨守人民立场。政治意识正是人民立场的观念表达。它意味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把一切服从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检验每一个党员行为善恶好坏的标准和指南。人民性和党性的统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伦理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人民立场在现实性上又进一步具体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出来。就过程而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结果,同时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运行的结果。一定程度上讲,党员应具备的政治意识主要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识。党员是否具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识,是衡量党员政治意识及其程度的重要标准。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才把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为每个党员的义务。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的党,如果说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深受其执政伦理的影响,那么,每个党员对党所具有的责任感则决定着执政伦理的实现及其程度。所谓党员责任感就是建立在《党章》和党的全部实践基础上,特别是党员权利义务基础上对党的认知和情感。因此,党员责任感是政治意识中极其重要的构成部分,它影响着党的执政效果,影响着党的形象,决定着党员角色的成熟程度。
如果说政治意识是从内涵上蕴含党的执政伦理,那么,大局意识就是从形式上体现党的执政伦理。其实二者的区别具有极强的相对性。邓小平曾说过政治就是“大局”[7]。但是,大局意识之所以构成“四个意识”相对独立的一个方面,是因为它是以党员意识的生成规律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本质上“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8]。也就是说,即使党员和领导干部,他们也必然深受现实社会关系影响,也必然存在自身政治视野上的局限性。党员意识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其形成受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等自身职业或社会活动的局限,或者受长期形成的视野偏好的局限,这一特征应该是党中央强调大局意识的实践和理论基础。大局意识就是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超越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的局限,超越自身长期形成的视野偏好的局限,从党和人民事业的整体、长远、根本利益出发看问题,把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的工作与党为何执政和为什么人执政的理念结合起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9]
综上所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条件下,加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站在人民立场上,具备强烈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识和党员责任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特别是必须从改革发展的整体角度来看待自身利益,从党的执政地位、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角度来衡量自身利益得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