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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兰:探索建立健全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
2018年06月14日 10:03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作者:李若兰 字号
关键词:中医药事业;管理体系;中医药管理局;职能;监管;中医药发展;财政;管理机构;协调;地方中医药

内容摘要: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要推进管理体系向省以下下沉,开展全行业监管试点,强化中医药管理机构在协调工作机制中的统筹领导作用,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完善中医药管理政策和法律体系。一、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的模式及成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国家层面主管机构负责规划指导全国中医药管理事业。“三年行动计划”从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方面进行项目立项,涵盖上海市中医临床能力平台建设、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体系、扶持中药制剂、民间特色技术、中医药传承和创新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国际化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几项大类。

关键词:中医药事业;管理体系;中医药管理局;职能;监管;中医药发展;财政;管理机构;协调;地方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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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事关中医药事业长远发展。地方在中医药管理体系上存在不同模式的探索。当前地方中医药管理存在机构权威性不足、人员缺乏、财政保障不足、管理职能不协调等难题。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要推进管理体系向省以下下沉,开展全行业监管试点,强化中医药管理机构在协调工作机制中的统筹领导作用,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完善中医药管理政策和法律体系。

  [关键词]     中医药管理体系;管理模式;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囊括健康中国战略的实行,其中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传承的枢纽,是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运行体系的关键和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以下简称《中医药法》) 第四条提出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中医药事业进入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医药法》的要求,有必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

  当下我国中医药管理体制面临诸多难题:中医药管理职能分散,组织机构“高位截瘫”,上强下弱,上实下虚,管理机构存在“九龙治水”“龙不治水”的现象。同时,中医和中药分割管理,中医药管理制度过于依附西医西药理论和标准,在职能归属、科技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未能突出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特点。这些管理体系存在的难题已成为影响中医药发展的症结。推动中医药有序发展必须理顺机构职能,深化机制改革,建立赋权充分、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1]

  一、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的模式及成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国家层面主管机构负责规划指导全国中医药管理事业。目前全国有31个省完成机构改革,省级层面基本成立了中医药管理局(处、办),地市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则“从无到有”。不同省份在中医药管理体系、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方面发展水平不一,在实践中摸索出不同管理模式。

  (一)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管理局模式

  全国现阶段设立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管理局,并归入省卫生计生委管理的省份共有9个,包括北京、河北、吉林、四川等省。中医药管理局多为副厅级,其中最典型的是吉林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

  吉林省按副厅级建制设立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兼任。2009年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设立党组,在人事权上独立于卫生计生委,实现了人事和财政的双重单立。省中医药管理局内设5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法规与监督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医政处(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处)、科技处、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人员编制共31人,基本对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能。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省编办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建立自上而下的中医药管理体系。[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调研数据显示,吉林省9个市州卫生计生委均加挂了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其中8个市州由地方党委、政府任命中医药管理局领导,7个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由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9个市州全部设立了独立中医药处室,配备编制18个,实际工作人员为25人。吉林省60个区县全部在卫生计生局加挂了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其中15个区县成立了独立的中医科,未设置独立中医科的也在相关科室配备了专门的管理干部,共配备专职编制15个,实际工作人员70人。2007年吉林省政府成立的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全面统筹中医药工作, 21个关联中医药监管部门作为成员参与其中。吉林省将中医药发展规划列入发改委专项规划,提供专门资金支持。

  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管理局模式赋予机构独立编制、人事权和专门财政经费,有助于中医药管理机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避免了与卫生计生部门的从属关系,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医药政策的落地。但当前中医药管理职能分散,中医药管理局自身职能单一,在现有工作机制中,独立后的中医药管理局高度和权威性不足,使其很难参与共同协商和行动,一部门主管、多部门支持的局面较难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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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若兰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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