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我省民宿产业因应市场的个性化需求,在生活服务业改革、绿色消费、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旅游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域旅游发展等政策红利的合力驱动下,作为一种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消费需求的生活服务业态,得到迅速发展。
关键词:发展;民宿行业;乡村;管理;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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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民宿产业因应市场的个性化需求,在生活服务业改革、绿色消费、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旅游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域旅游发展等政策红利的合力驱动下,作为一种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消费需求的生活服务业态,得到迅速发展。中国饭店协会发布的《2016—2017中国客栈民宿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指出,福建民宿以4000至5000家的数量居全国前列。
民宿不只是简单地提供食宿的经营场所,通过产业发展实现“民宿富民”,更重要的是它可以起到活化乡村或社区的人文作用,创造所在地就业机会,吸引原住民回乡创业,带动地方产业发展,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保存聚落文化风貌,推动所在地生态旅游,促进城乡生活交流,协助社区营造发展,参与地方改革等,产生辐射带动多元目的的综合效益。
作为新生事物,我省民宿业经过短短几年时间的发展,取得了不小成就,具体表现在:一是规模庞大,发展迅速。2015年,我省民宿数量有2576家,居全国第六位,截至2016年底,就突破了4000家。个体数量及其在全国的排名,是我省民宿业最直观、显在的成就。二是产业集聚,特色鲜明。我省民宿业分布呈现集聚化发展态势,厦门鼓浪屿、平潭综合实验区、漳州东山、南平武夷山、泉州德化、漳州南靖等地均为民宿集聚区,集聚厦门的民宿已达到2300余家。集聚的民宿充分利用当地的生态、民俗等个殊性资源,推出特色鲜明的在地服务体验。“一聚落一品牌”“一民宿一绝活”的产业特色已初步呈现。三是制度创新,规范引领。我省各地注重制度建设,以规范引领民宿业发展。去年省旅游局对全省各地的民宿资源进行摸底调研,对市场条件好、有开发价值的300多栋民宿资源进行整合,编制“乡约福建”民宿招商手册,并引进国内著名企业成立全国首家乡村旅游投融资基金。6月上旬,备受期待的福建省《民宿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这些尝试性做法及制度建设无疑对民宿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省民宿产业在顺势发展的同时,一些需要从制度层面予以解决的问题也呈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是业态定位不准,“怎么管”的方向不明。经营者、管理者对于民宿的认知普遍模糊,基本上还停留在利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为旅游者提供以住宿、餐饮为主的服务上,这就直接导致民宿在经营、管理、服务上与旅馆行业无异。民宿的生活性服务业的定位未得到充分明确,民宿的经营与管理方向出现明显偏差。二是行业管理的规范供给不足,“靠什么管”的依据权威不够。快速成长于市场需求下的民宿行业发展,倒逼地方政府加快民宿管理的规范与引导,作为权宜之计的政策成了行业管理的主要规范依据。在我省民宿较为发达的区域,如厦门和福州等地,业已制定或颁布地方民宿管理办法,尝试着规范并鼓励区域内民宿产业发展。但碍于民宿管理的多元矛盾,民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如行政审批存在矛盾现象、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行业自律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些都需要在省级立法层面予以明确。三是单一市场机制的缺憾显现,“向何处发展”的方向出现偏差。得益于国家政策红利和市场的有效需求,本省民宿行业发展在尚未充分展开即出现盲目投资与扩张态势。首先,投资方式偏重于重资产投入,变相加大了民宿经营负担。其次,民宿投资方向集中于民宿单体建设,民宿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性投资明显不足。各自为点的零散布局,也影响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宿进行有效的行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