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智库观点:中国以规范的税收收入、财政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但以政府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偏高。
关键词:税负;减税;宏观税负;税收;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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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观点:中国以规范的税收收入、财政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但以政府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偏高;主要是因为政府收入的多元化所致,在税收之外的各类费、基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乃至土地出让金、国有企业收入等占比过大。
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宣称,为了使制造业重回美国,拟将企业所得税率由35%下降到15%,近日我国民营企业家曹德旺关于中美税负比较的说法,进一步加大了各方面对于“中国制造”的焦虑,“减税降负”呼声再起。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变为中高速,通过减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既是社会各方面的共同期待,也是政府2014年以来的基本政策取向之一。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方面减税降负还未能达到预期,企业“获得感”不强,另一方面社会上对于我国税收的认识也有一些偏颇和不全面之处。
还原我国税收负担的真实情况
我们常常听到一种议论,说我国的税收负担太重。那么,这种说法到底正不正确呢?理论上讲,衡量税收负担的基本指标是“宏观税负”,其计算公式是:当年的税收收入/当年的GDP×100%,基本涵义是在当年全社会新创造的价值中政府以税收方式拿走的份额。假定宏观税负为30%,则表明在当年全社会新创造的价值中,政府以税收的方式拿走了30%。由于政府本身不从事生产活动,因此一般都认为,宏观税负也就是政府加于社会负担的代名词。
由于税收并不是我国政府的唯一收入来源,因此在我国,宏观税负这个概念在具体的研讨中又分成小、中、大三个口径,其分母分别对应税收收入、财政收入、政府收入。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税收收入=当年全部税收
财政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政府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土地出让金。
由于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历年均有公开统计数据,因此计算结果争议不大,相互之间差距也不大,多年维持在3—4个百分点,即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大约为19%,中口径的宏观税负大约在22%。以2015年为例,小口径宏观税负仅为18.45%左右,中口径的税负为22.51%。仅就这两个数字而言,业内公认,无论是与发达经济体(2013年平均水平为25.9%)相比,还是与发展中经济体的(2013年平均水平为20.4%),都是不高的。
但是,如果以政府收入计算,情况则马上发生变化。各种测算表明,基本上可在上述数字的基础上至少跃升10个百分点。以2015年为例,作者的测算为36%。如果将这个数字与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相比,我国的宏观税负就达到了国际水平(2013年各国平均水平38.4%,发达国家平均水平42.8%,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3.4%)。
因此,就税收负担而言,我国的真实情况是:以规范的税收收入、财政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但以政府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偏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政府收入的多元化所致,在税收之外的各类费、基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乃至土地出让金、国有企业收入等占比过大。以2015年为例,全部政府收入共计24.48万亿元,其中税收仅为12.49万亿元,占51%;而税外收入却占到49%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