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供给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统账分离;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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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虽然是效率理念的产物,但已经被过去20年的实践证明是个无效的制度。如果继续将个人账户放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内,无论做实还是实行名义账户都不解决问题。本文认为,关于个人账户问题的思考必须以明确个人账户不是保险,更不是社会保险为理论前提,彻底的改革必须将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中分离出来建成自愿性的个人养老储蓄制度,如此“共有私有”产权明晰,“政府、社会和个人”责权分明,同时可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带动以全民为保护对象的多支柱老年收入保障体系优化发展。
[关键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账分离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6)05-0049-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建立公平可持续的老年收入保障体系研究”(15AJL012)阶段性成果;中国人民大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支持;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成果
[作者简介]李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所长;黄万丁,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它在所有制上是一个共有和私有混合的制度;在财务机制上是一个现收现付和基金积累混合的制度;在责权关系上是一个受益确定和缴费确定混合的制度。参保人员离退休后,基础养老金取决于既定的计发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取决于本利和的多寡和设定的计发月数。经过30年的探索、建立与发展,而今该制度是企业部门最重要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并且是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蓝本和参照系。
自1995年以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一路坎坷却仍是问题丛生。制度建立之初,个人账户即因无共济性和存在诸多风险,招致了一些批评,近年来,因责权不清、空账运行、收益低下等问题,个人账户给政府带来的社会舆论压力越来越大。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一改坚持多年的“做实个人账户”的提法,提出要“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其意已超出“账务空实”的局限而上升到了需要讨论制度定位的高度和全局上。为实现“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我们认为完善个人账户的改革应以优化全民老年收入保障体系而非仅仅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落脚点。本文从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实困境出发,在评析主流关于完善个人账户观点的基础上,回溯基础理论,提出统账分离的观点以促进个人自愿性养老储蓄制度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