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通过对生态保护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而放弃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以及生态保护的投入三个方面的综合因素制定我省生态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明确生态补偿的载体和对象。
关键词:生态保护;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甘肃省;农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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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近年来,甘肃省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当前,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持甘肃绿色发展的有力措施。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应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并同时要制定出严格的《生态补偿标准法》,使生态补偿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有法律依据和约束,生态补偿的实施也可以规范化、法制化、强制化。同时,针对甘肃在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立法机制中出现的短板和空缺,制定关于生态补偿制度规范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法律条款,对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中出现的漏洞和不足予以更正和补充,增加有关生态补偿的制度内容,对有关生态补偿的原则、范围、方式、主体、权利、义务、财政、监管制度等内容都应该做出明确的界定,明确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突出对各地区农牧民生态补偿权利的保障,细化权利,增加对草原、森林、江河源头等生态保护区进行生态补偿时的程序性规范。
将生态补偿实施与民生治理工程相结合,建立生态保护和脱贫有机统一的有效机制。应该将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与保护当地农牧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将生态工程的治理变为一项民生工程,一项能够促使当地居民脱贫致富的工程。应该在实施生态补偿的过程中,更好地关注农牧民的切身利益,不断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得生态补偿的实施可以真正惠及当地百姓。
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保证生态补偿投入的可持续性和生态保护成效。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对政府性的投资项目,应集中财力,加大投入,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农业开发、生态旅游开发、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河道整治、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项目资金,确保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不同渠道投资和项目的有机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合理使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组织投资生态补偿项目,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掘民间资本优势,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技术服务等措施,解决生态补偿资金单一化的困境,加速我省生态保护建设的步伐。
增强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力度,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多种形式的自然保护功能区。加强先进适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的科普宣传,逐步完善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加强与省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关系,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向多领域、高层次发展,着力解决生态建设和生态补偿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全省各地区积极组建一批不同层次、不同水平、具有地区特色的科技示范园,形成集聚效应,大幅度提高生态保护区群众的收入水平,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在不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下,增加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面积,有效保护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遵循科学合理的补偿原则,明确生态补偿载体与补偿对象。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过程中,应根据我省生态环境问题的特征和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遵循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科学基础,生态保护者受益和受益者补偿,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农牧民优先受益的三大原则。通过建立生态绩效评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经济标准核算方法,确定生态补偿的地域范围。通过对生态保护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而放弃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以及生态保护的投入三个方面的综合因素制定我省生态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明确生态补偿的载体和对象。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