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加强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与部署,发挥好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及部分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的智库功能和各类专业智库机构对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支撑作用。
关键词:决策咨询;国家科技;创新;制度;科学技术
作者简介: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全球流动速度、范围和规模达到空前水平。与之相随,科技战略与政策的决策复杂性日益增强,需要经济、教育、人才等各界力量与各类智库的综合参与。在此形势下,一些国家进一步整合科学技术创新战略,对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以减少政府创新管理的职能重复,统筹优化科学技术创新资源的配置,并在多个层面设立不同运行模式的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以多渠道及时、准确、系统地掌握相关事实证据和科学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在国家层面,法定授权的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或理事会,为政府或议会提供综合性的科学技术创新政策建议。1993年11月,美国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由总统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副总统、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相关内阁部长、各机构主管科学与技术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白宫官员,其性质是在行政部门范围内协调不同联邦研发主体及实体间科技政策的内阁级委员会;2014年5月,日本根据“内阁府设置法”将总理大臣任主席的“内阁综合科学技术会议”更名为“内阁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成员包括相关部门首长和来自教育界、科技界、产业界的精英,进一步强化科技预算、科技战略与具体策略的综合协调功能,为顶层决策提供咨询建议;2014年10月,澳大利亚建立联邦科学理事会,作为最高科技决策咨询机构,由总理任主席,成员包括工业部长、教育部长、卫生部长、首席科学家及来自科研教育界和工业界的杰出代表,负责协调联邦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创新与科学经费分配及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指导,下设国家科学技术和研究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由首席科学家任主席。
在部门层面,法定授权的行政顾问机构或咨询委员会,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的科学、技术和创新政策建议。在英国,政府首席科学顾问制度施行了半个多世纪,政府科学办公室主任即政府首席科学顾问兼任首相科学技术委员会共同主席,首要职责是与各部门的科学顾问紧密合作,帮助内阁办公室了解各部门的科学工作并进行未来规划,从顶层协调资源配置,同时在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决策者之间建立交流机制,向学术界和工业界征询咨询建议;澳大利亚、以色列等政府都设有政府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主要部门设立科学顾问或首席科学家,以支撑科学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