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法治思维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主要思维,文章以探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方式方法为目的,以目前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
关键词:法治;思维;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法律信仰;法律;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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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治思维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主要思维,文章以探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方式方法为目的,以目前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提出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就必须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权力行使过程中处理好“法”与“情”的关系、处理好守法与能干的关系。
【关键词】法治思维 法律信仰 法理 情理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必要性
随着法治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领域推动和保障作用的逐步突显,法治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认可。然而,法治中国的建成不会一蹴而就,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揭示了法治中国建设还有很大的空间不断完善。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对执政方式的不断摸索和实践所做出的重要选择。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党完成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身份的转变,更是在经历了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全方位领导和全面执政带来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监督失控、权力集中、腐败滋生等问题之后深刻认识到,要巩固执政地位、树立执政党权威和形象,领导全国、全社会在稳定中求发展,就应在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本的指引下,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可以说,治理方式的转变实质上就是党的执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法治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义之一,它既是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也是这些要素的有机结合,这也就决定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不仅仅要求形式上的合法,更要求体现实质上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平性。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以依法执政代替全面执政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中国的法治建设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初级向高级不断演变、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会异常艰难而漫长。如果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分割点的话,建设法治中国的历程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初级阶段,该阶段强调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追求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可以称之为形式法治建设阶段;第二个阶段为高级阶段,也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阶段,该阶段跳出了对行为简单的合法与违法的判断,而是在确保合法性和秩序性要件实现的前提下,强调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等具有价值判断的要素,也可以称之为实质法治建设阶段。法治建设的不同阶段决定了领导干部所应具备的法治思维的侧重有所不同。“法治思维”于党的十八大被正式提出,但是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起,“法治思维”就已经在党的执政思维中扎根了。如果说十五大是“法治思维”在党的执政思维中的萌芽,那么党的十八大就是“法治思维”在党的执政思维中的发展,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是“法治思维”在党的执政思维中的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