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化平台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参与,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消费潮流的科学倡导者、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社会协同共治的积极引导者。
关键词:十八届五中全会;经济新常态;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消费;消费需求;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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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培育发展新动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为做好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认真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新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以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经济新常态下消费和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也是衡量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晴雨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消费的升级换代,居民消费在消费理念、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主要表现在:居民消费更加注重质量要求,消费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逐步显现;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并驾齐驱;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购物比重逐步增加,传统的现场消费向远程跨地区消费拓展;消费需求品质化、个性化逐步凸显,跨境跨国消费成为时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居民消费新变化和消费者的新期待的视角下,消费维权工作必须实现六个转变:从保护个体消费者向保护群体消费者转变,实现消费维权公共服务的资源共享;从保护实体消费者向保护网络消费者转变,实现线上线下消费维权的一体化;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实现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从传统监管方式向“互联网+”监管方式转变,实现监管执法的现代化;从部门单打独斗向社会协同共治转变,实现消费维权效能的最大化;从国内消费维权向跨境消费维权转变,实现消费维权的国际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