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美的神圣性是人类进行自我保存、自我教育、自我治理的方式,每个个体只有作为类的一分子才会理解、景仰、向往美的神圣性,也才有可能在审美活动中得到精神上的提升,乃至达到实现自我、超越自然的自由境界。
关键词:神圣;判断;自由;快乐;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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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神圣性是对人而言的。在西方,最初提到美的神圣性的是将人比作“小宇宙”的德谟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说:“凡是期望灵魂的善的人,是追求某种神圣的东西,而寻求肉体快乐的人则只有一种容易幻灭的好处。”又说:“大的快乐来自对美的作品的瞻仰。”美的神圣性是人的需要的产物,如果人没有一颗“善”的心灵,就不存在美的神圣性问题,也就没有由对美的“瞻仰”而带来的“大的快乐”。所以,美的“神圣性”不是自然科学的问题,也不是宗教神学的问题,而是哲学特别是美学的问题。毫无疑问,宇宙是否神圣,上帝是否神圣,并不取决于它们自己,而是取决于人的智慧、道德理性和生命体验。
美之所以神圣,是因为人是理性的动物,需要理性上的满足。美不过是一面镜子,用以发现和确认自己。其他动物无所谓美,因为它与自然是同一的,自然不是它的对象。人则不同,人虽也是感性的,但人有理性,懂得反省,能够与自然拉开距离,并将其当作观照对象(我理解的理性是超越悟性,但又以悟性为基础并将其包容于自身的理性)。人因为是感性的,所以对自然有一种认同感、亲和感;因为是理性的,所以又有一种超越感、神圣感。这样,在人面前就有两种美,一种是感性之美,一种是理性之美;与之相应有两种快乐,一种是通过感官引起的快乐,所谓“耳目之娱”,一种是通过体验产生的快乐,所谓“心神之娱”。前一种美在美学上称作经验之美或相对之美,后一种美称作超验之美或绝对之美。中国古代将后一种美叫作“大美”。熟悉西方美学史的人都知道,美学的开篇就是柏拉图对这两种美的区分和对后一种美即“美本身”的阐发。所谓“美本身”,就是美的理念,就是超验之美。按照柏拉图的说法,超验之美作为理念是“恒定静一”“独立不改”的,是诸神所栖居遨游的“真实界”的表征,而经验之美只是因“分有”超验之美而美的,因此是短暂的、虚幻的。人的灵魂是理性的灵魂,只有在理念中,即超验之美中才能够实现自己,并与诸神共享类似“濒临美的汪洋大海”般的永恒的快乐。柏拉图之后,新柏拉图主义、基督教神学、德国古典哲学都延续了这样的话题。
一弯清流,一丛翠绿,一盏华灯,一曲情歌可能是美的,但不会是神圣的;而一面旗帜,一处遗址,一段传奇,一座书院不仅可能是美的,而且可能是神圣的,这是因为在它们的感性形式下隐含着理性的内涵,这些理性内涵彰显并确证了人自己超越感性的理性的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