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省内各高校、省党(干)校、省直社科研究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在研项目管理,提高成果质量,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
关键词:国家社科基金;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检查工作
作者简介:
省内各高校、省党(干)校、省直社科研究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在研项目管理,提高成果质量,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 关于加强和改进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 和 西部项目 中后期管理的有关规定 和《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评审、鉴定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1 6 年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 范围
1.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计划开展研究,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和应用类项目研究批示转化情况。需填报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 、《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
2.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督办清理。 今年 重点 对 201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督办,2011 年立项 的省社科研究规划 项目进行清理, 请各 管理 单位及时通知 到 相关项目负责人,并于 12 月 5日 前将 结项 材料报送 我办。 201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需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2011年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结项的作 撤项处理, 项目单位需填报《省社科规划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被撤销项目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社科 研究 规划项目。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情况。 各 单位 科研管理部门要 认真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的审核工作, 确保所填事由的真实性 。申请重要事项变更 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助期满 3个月前提交国家或省《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对 于 进展明显缓慢、无阶段性成果 、 无理由久拖不结 申请变更事项的要从严把关,一 律 不予批准。
二、检查 要求
1. 高度负责做好检查工作。 各 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能力、熟知规划流程。同时,要做好在研项目档案等相关资料的备份和存档工作。在报送材料时,工作人员要先做好审核,再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办。
2.高度重视 成果宣传推广和运用转化工作。 各管理单位要加强与优秀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联系,组织项目负责人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给 《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国家或省 《成果要报》 积极投稿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成果转化。
3.认真撰写年度检查报告。 报告既要有情况介绍和总结分析,也要有数据统计分析 。 报告 主要内容 : 一是 基本情况 ( 在研项目进展 情况 、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到期未结项目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等情况 ); 二是 主要做法 ; 三是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今后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三、报送时间
请 各单位 于 12 月 5 日前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 中期 检查综合报告 、 《 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 》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 ( 一式一份 ),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 、《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国家 2014年1月版、省2013年7月版 )、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 和 《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 ( 一式三份 ) 纸质文本 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我办,同时将电子文本 ( word版 ) 发送我办邮箱。
联 系 人:刘项旭 程亚军
网 址:www.hljsk.org
邮 箱:hljguihuaban@sina.com
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链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链接
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链接
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 6 年 11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