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纪念《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者决心凝神聚力、辛勤耕耘,勇于担当、砥砺前行,努力推动开封地方史志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键词:地方史志;开封;事业;发展;地方志
作者简介:
开封日报刊文:大力推动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写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关地方志的第一部全国性法规,《条例》的颁布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着地方志编修工作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法制化新阶段和大规模、正规化修志的新时代。在《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如何以此为契机,借助开封实施“文化+”“互联网+”战略的大好机遇,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的作用,更好地担当修志问道的历史使命,大力推动开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是摆在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
认真落实《条例》 致力史志事业
地方史志事业是开封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开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融相通。10年来,开封地方史志工作以《条例》为准则,坚持依法治志,于“志、鉴、报、库、用、网、学、刊、创”等领域全面跨越,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市史志办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地方史志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10年来,开封地方史志事业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逐步形成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健康高效运行。二是修志编鉴成果丰硕。修志编鉴是市史志办的主要任务,近年来取得了突出成绩。经过多年的辛勤努力,6卷本500余万字的《开封市志(1986~2004)》于2014年通过省级评审,修改完善即将报送省史志办审查验收。《通许县志》《开封市郊区志》《杞县志》《开封县志》《开封市龙亭区志》《尉氏县志》6部县级志书相继出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志》《开封市禹王台区志》已经通过省史志办审查验收,即将印刷出版;《开封市鼓楼区志》编纂正在加班加点,争取早日完成送审出版任务;相继推出全市首部乡镇志《葛岗镇志》和首部村志《袁洼村志》。同时,《开封年鉴》目前已编纂出版23卷,2016年卷编纂工作正在实施;《通许年鉴》《杞县年鉴》《尉氏年鉴》《开封新区年鉴》也相继创刊,其他县区年鉴创刊正在积极筹划。三是其他工作全面推进。10年来,市史志办围绕开封丰富的地方史志资源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开发,编纂出版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地方史志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经济社会建设、研究地情文化提供了翔实依据。目前,即将印刷出版40余万字的《开封人物志》;整理《东京梦华录补注》、清康熙三十四年《开封府志》、明万历二十五年《杞乘》等旧志与古籍文献10余部,为专家学者提供了研究开封的重要依据;再版《开封菊花志》,为弘扬开封特色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编纂出版《开封地方文化全书》,已成为研究开封文化全面、系统、权威的著述;方志馆建设实现突破,尉氏县方志馆已开始布展;信息化建设后来居上,步入全省前列。同时,我们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史志成果,通过建立地方史志文化传播基地、定期开办史志文化讲堂等多种形式,推动史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大力促进地情文化全覆盖,增强全市人民的家园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