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央广网重庆9月 19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民政局今天通报:该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从2016年 7月 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较上年增加70元,增长30.43%。同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
关键词:提高;重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城乡低保;低保标准;刘湛;残疾;增长;增加;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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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重庆9月19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民政局今天通报:该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较上年增加40元,增长9.5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较上年增加70元,增长30.43%。 同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等五类人员(此五类人员若有交叉,不重复计算),每人每月60元。






